萍乡市广播电视局开展“创优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广播电视发展环境,促进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又好又快发展,坚持“一二三”的工作思路,以“三看三比”为载体,打造萍乡广电品牌,做大做强萍乡广电事业和产业。根据市委、市政府《萍乡市开展“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萍乡广电系统实际,现就2008年全市广电系统“创新发展环境年”活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兴工强市、全民创业”的发展大局,以转变机关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重点,以思想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查处、考核奖惩为手段,促进广电系统各单位效能提升、职能转变、作风好转、群众满意的良好格局。大力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招商安商的服务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为推动萍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
二、参与对象
1、市广播电台、市电视台各频道、市广播电视报社、省网络公司萍乡分公司、八0五台、长风台、技术中心、播出中心、蓝天广告公司、影视文化传播公司、广播电视数字传媒有限公司、物业办。
2、各县广播电视局及县广播电视台、县广播电视网络分公司。
三、活动目标和内容
(一)目标
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招商安商的服务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内容
广电系统是市委市政府的舆论机构,是思想文化战线的窗口行业,必须在全市开展的“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中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和示范带头作用。广电系统各单位要联系工作实际,对照活动的目标和内容,着重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1、全局意识,看是否存在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不合拍,与加快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2、工作责任,看是否存在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淡薄的问题; 3、行政效能,看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 4、精神状态,看是否存在作风飘浮、工作不实的问题;5、制度纪律,看是否存在制度不健全、纪律松弛、办事不公、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等问题。广电系统各单位还要围绕建设和谐媒体的目标,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思考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树立得牢不牢,党和人民的喉舌意识强不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摆得对不对。要认真查找低俗报道较为集中、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舆论监督把握不当,失实报道有无发生等问题。
四、组织实施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市局成立“创优发展环境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创优发展环境年”工作的统一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谭小燕
副组长:李文进、胡远宏、刘战辉、徐幼萍、肖高萍、孙建生。
成 员:王保安、刘 华、刘学军、邬 建、李小虎、宋小勇、彭 程、 欧东兵、刘洋、胡迎春、曾清玲、付新伟、周满娇、潘小斌、胡自奎、黄文宾、朱四萍、周建萍、肖雁斌、何章松、张丙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监查室,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王保安、刘华、刘学军同志兼任,王保安任联络员。
市局具体负责本级的“创优发展环境年”工作,并负责所辖县区广播电视局“创优发展环境年”工作的统一部署和监督检查。各县区广播电视局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加强对本级“创优发展环境年”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市局“创优发展环境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99—6669025、6669009,电子信箱:pxgdjqjs@sohu.com
五、步骤方法
活动自2008年3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通过开展“大讨论、大走访、大查摆、大巡查、大整改”及“政风行风争先进位”活动,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四服务三个十佳”既为纳税人服务、为企业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十佳部门、十佳科室、十佳公务人员评选活动,推进各阶段工作落实,具体步骤方法如下: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召开全市广电系统“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广电系统“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工作,在各单位开展“我为优化发展环境作贡献”的大讨论活动,搅动思想,更新观念,明确目标,出台措施,为整个活动取得实效
打牢思想基础。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要以开设专栏、播出公益广告、制作横幅、相关标语、警句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声势。
各县区广电局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开展“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于2008年3月底前报市局“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人:谭小燕、肖高萍。联络员:王保安)
(二)查摆问题阶段(4月--6月)。全市广电系统在这次活动中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串百家门、听百家言”大走访活动和“找问题、挖根源”大查摆活动,走访服务对象,倾听群众呼声,畅通诉求渠道,搭建沟通桥梁。同时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公布部门投诉电话、网站、电子信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根据意见和建议,围绕活动目标,不遮掩、不怕丑、不怕痛,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切实整改。(责任人:谭小燕、李文进、胡远宏、刘战辉、徐幼萍、肖高萍、孙建生。联络员:王保安)。
(三)暗访巡查阶段(7月—8月)。根据市廉政办牵头拟定的“‘查百岗、走百企’巡查暗访”活动方案,组织实施广电系统“大巡查活动。选取来自社会各界的10名评议员,组成暗访巡查组,对全市广电系统的活动开展情况、机关作风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促检查市委关于“二十一条规定”及“六条禁令”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影响和损害机关效能建设及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严肃查处并公开暴光。(责任人:谭小燕、李文进、胡远宏、刘战辉、徐幼萍、肖高萍、孙建生。联络员:王保安)。
(四)督查整改阶段(9—11月)。全市广电系统采取“上门征询意见—整改—反馈—再整改—再反馈”的方法,本着“从群众满意的事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事改起”的原则,把解决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活动的突破口,开展“强措施、树形象”大整改活动,并制定长效机制,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责任人:谭小燕、李文进、胡远宏、刘战辉、徐幼萍、肖高萍、孙建生。联络员:王保安)。
(五)评议评比阶段(12月)。根据统一部署,市局组织评议组分别对市电台、市电视台各频道、市广播电视报社、市网络分公司和县区局开展“创优发展环境年”以及“政风行风争先进位”活动情况进行考评考核。通过大讨论、大走访、大查摆、大巡查、大整改,让发展环境更好,宣传工作更优、工作作风、群众评价更高,促使本部门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排名升位。继续开展“四服务三个十佳”评选活动、县区局政务环境考核评价工作、市局年度目标
管理考评工作等。(责任人:谭小燕、李文进、胡远宏、刘战辉、徐幼萍、肖高萍、孙建生。联络员:王保安)。
(六)总结通报阶段(2009年1月)。根据评议评价结果,召开全市广电系统“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总结会,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对在民主评议和市目标管理考评中排名靠前的单位、获“四服务三个十佳”称号的单位、科室或个人,分别予以表彰、奖励。(责任人:谭小燕、李文进、胡远宏、刘战辉、徐幼萍、肖高萍、孙建生。联络员:赵刚)。
六、工作要求
1、全市广电系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要把“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与“政风行风争先进位”活动和“四服务三个十佳”评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度、检查评议制度和奖罚制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依靠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以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为重点进行考核评价。各“创优发展环境年”领导小组要加强活动的组织协调,要加大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在工作中敷衍了事、推诿不办、群众满意度低,本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考核评价工作要严格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价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价名次;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买票;严禁接受被评部门和行业安排的请客送礼、娱乐活动和旅游考察等;严禁利用评价之便向被评部门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规向被评部门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人员;严禁其他故意损害评价工作的行为。参与组织实施评价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被评单位违反规定的,直接列为年度评价不合格单位,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市、县区广电部门要以“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为契机,对活动中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一些带有规律性的东西,认真进行总结,并以制度形式加以规范,逐步建立完善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展环境建设的长效机制。
5、广播电视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宣传优势,加大宣传力度,总结经验,抓好典型,唱响创优发展环境的主旋律,推动“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各新闻单位要开辟专栏,加强舆论宣传,进行跟踪报道。要配合巡查暗访,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进行暴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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